男方的彩礼是否应该返还 男方与女方定亲时,给付给女方彩礼现金10000元(现金6000元,衣服钱1000元,打酒钱1000元),三金首饰共价值13300元,其他的拜父母、办婚宴、烟酒钱几千元,现在女方既不结婚也不退亲,故意刁难,说不买楼就不结婚,男方见女方无意结婚,打算退亲,可否退还彩礼?退还范围?假如媒婆不肯出证言或者不承认的话,有媒婆的录音(录音中承认),法院会受理吗?民事纠纷的案件法院立案的条件?是不是没有证据也可以先立案,只是审查案件时会受影响?假如只有媒婆的录音,案件可以胜吗?谢谢!
2010-11-18 08:38 clC1994(河北)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陈晓云律师 2010-11-18 08:41
应该返还
2 吴接赟律师 2010-11-18 08:42
可以要求对方返还彩礼。
媒人的录音可以作为证据使用,该案胜诉的可能性非常大。
媒人的录音可以作为证据使用,该案胜诉的可能性非常大。
3 孙新律师 2010-11-18 08:42
可以立案起诉要求返还彩礼 但是证据不太充分。
4 贾金勇律师 2010-11-18 08:43
可以要求退还彩礼,但你得提供证据证明给付彩礼的事实。
规定按习俗给付彩礼的,有三种情形可以请求返还:一是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是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是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而解释中规定的第二和第三两项,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规定按习俗给付彩礼的,有三种情形可以请求返还:一是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是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是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而解释中规定的第二和第三两项,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5 朱君秀律师 2010-11-18 08:44
答:彩礼应当全部返还;媒婆可以作为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