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个问题 您好!我与一朋友合作,条款约束,我与朋友共同平摊出资,由我个人帐户做共同帐户,但任意一方不得随意支取,实际操作中,我出资10万,对方出资5万,由我共同帐户支付,现在对方要求我打5万给他,我觉得他应打2.5万欠条给我,请问,谁的对?谢谢
2014-06-30 22:25 135647……(安徽-安庆)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朱君秀律师 2014-06-30 22:40
答:清算后,根据盈亏确定分摊的比例。没有交足当初出资的合伙人,应当向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补足出资至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