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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件。女方三年没回家,不让见小孩
离婚案件。女方三年没回家,不让见小孩 女方三年没回家,不让见小孩,把男方的户口本,结婚证,产权证拿走了。女方是银行职工,在银行虚假贷款(个人住房贷款)为了完成自己的贷款任务,骗取了以要帮男方办理信用卡为由骗取了男方单位收入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男方起诉离婚,女方不同意,现男方拿这个事情在法庭上责问女方,女方也承认当时是为了完成她个人的贷款任务造假。现在女方不同意离婚,男方是否可以把这个事举报材料送交法院以达到女方不忠于家庭做坏事,法院会不会判离婚。现在一审中,女方不同意离婚。还没有调解程序。调解中估计也不会调好
2014-06-30 14:17 信息情况简报(江苏-淮安)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4-06-30 14:22
这是可以判决离婚的
2 陈晓云律师  2014-06-30 14:29
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并无和好可能的,法院应会判离,否则不会判离。存在婚姻法第32条规定情形的,属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婚姻法第32条规定的情形有:重婚或同居;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一方被宣告失踪等。
3 张书正律师  2014-06-30 14:47
督促法院处理
4 孙新律师  2014-06-30 15:26
你好,督促法院解决
5 祁金波律师  2014-07-01 20:51
这个并不能作为离婚的理由。没有你想的那么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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