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商品房的补充协议是否可以不签 定金首付款都已经付了,发票也拿到了,但在签商品房购买合同当天,开发商要求签一份他们单独拟定的两页补充协议,而协议上明确注明:“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同意订立如下条款”,看了条款全部是一些推卸责任,对开发商有利的条款。当场便提出要协商修改条款,拒签补充协议,置业顾问说你可以拒绝签,会有律师找我。当天就只签了商品房购买合同。这样拒签补充协议会不会出现什么法律上的责任要承担?补充协议是否可以拒签?如果开发商告知不签他们公司拟定的补充协议则购房合同审核不通过或拖着不给购买合同,这样算不算开发商的责任?我这样的情况要怎么处理才最好
2014-06-30 01:45 wjtan2……(浙江-杭州)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吴健弘律师 电话:13588839313 2014-06-30 05:12
你签字了吗?补充协议,需要双方自愿,不可以强加。
2 胡爱军律师 2014-06-30 07:09
需要双方自愿的,你可以拒绝的
3 110网律师 2014-06-30 08:52
补充协议可以拒签,由双方自愿。在支付定金前有签过其他书面材料的吗?
4 110网律师 2014-06-30 09:07
需要双方自愿协商一致才能签订的,你有权拒签。
5 孙新律师 2014-06-30 09:07
你好,需双方自愿的,你可以拒绝
6 110网律师 2014-06-30 11:14
需要双方协商一致才能签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的有些如果和宣传或先期承诺不符的推卸责任的条款,可以拒绝。可来电咨询。
7 110网律师 2014-06-30 11:58
可以拒签,如果开发商借此推脱是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