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岁男性乘坐雇主货车因车祸意外死亡怎么赔偿? 我朋友,男,今年43岁,家中有一老母亲68岁,一儿子14岁,妻子40岁。我朋友替这个雇主开运输啤酒的大货车9年了,6月23日因雇主要求我朋友将雇主的外侄跟车带熟(雇主的外侄有驾驶证),在送完啤酒返程中,是雇主外侄驾车从高架桥上翻车,导致两人同时死亡,我朋友的妻子可以得到多少赔偿金?
2014-06-29 11:14 王寨主(重庆)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4年06月29日 22时11分
雇主承担雇主责任,赔偿70多万起。
受害人死亡赔偿 1丧葬费上年度年重庆市社会平均工资×6个月,2、死亡赔偿金 上年度重庆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20年(城镇),上年度重庆市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20年(农村),3被抚养人生活费4交通费5住宿费6 精神损害抚慰金7财产损失等
死亡赔偿金和被抚养人生活费,城镇居民与农村居民的认定,一般以户籍登记地为准。但户籍登记地在农村的受害人,在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时已经在城镇连续居住一年以上,且有正当生活来源的,可以按照城镇居民标准计算赔偿数额。
按照以下情形协商赔偿:机动车与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由交强险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死亡赔偿限额为11万元;医疗费用为1万元;财产损失为2千元)。不足的部分,车方按照主要责任承担80-90%的赔偿责任,同等责任60-70%,次责40-50%。
协商未果的向事故发生地或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涉嫌交通肇事罪,另由公安机关侦查)。
希望我的答复能帮助您
受害人死亡赔偿 1丧葬费上年度年重庆市社会平均工资×6个月,2、死亡赔偿金 上年度重庆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20年(城镇),上年度重庆市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20年(农村),3被抚养人生活费4交通费5住宿费6 精神损害抚慰金7财产损失等
死亡赔偿金和被抚养人生活费,城镇居民与农村居民的认定,一般以户籍登记地为准。但户籍登记地在农村的受害人,在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时已经在城镇连续居住一年以上,且有正当生活来源的,可以按照城镇居民标准计算赔偿数额。
按照以下情形协商赔偿:机动车与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由交强险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死亡赔偿限额为11万元;医疗费用为1万元;财产损失为2千元)。不足的部分,车方按照主要责任承担80-90%的赔偿责任,同等责任60-70%,次责40-50%。
协商未果的向事故发生地或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涉嫌交通肇事罪,另由公安机关侦查)。
希望我的答复能帮助您
2 刘晓梅律师 电话:13723370990 2014-06-29 12:23
您好,建议委托当地律师计算。
3 乔春长律师 2014-06-29 11:28
按照工亡赔偿
4 刘小灿律师 2014-06-29 11:35
如果是给单位开车,这种算因工死亡,是要享受工亡待遇的,加上抚恤金,应该有近60万吧,
5 110网律师 2014-06-29 14:59
可以认定为工亡,也可以按照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具体数额建议委托律师根据案情和证据核算或者找对方谈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