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房屋及土地,子女为城镇居民是否可以继承 父母在农村有祖传房产四间及附属土地(144平米),1997年的农村集体办理土地证,父亲同意以最小弟弟的名义登记,土地证登记表中有父亲、母亲和最小弟弟一家三口等五人。当时另两个兄弟均在外工作,不知此情,土地登记文件中既没有分家协议、析产书,也没有其它两个兄弟的签字。现父亲已过世,母亲健在。但老房子在2010年的时候已被小弟拆掉重新建房。现兄弟起纠纷,老大变更为户口城镇户口,请问老大对该祖传房产及土地是否有继承权,是否可以走诉讼途径,胜诉的把握有几成,请教行家!
2014-06-28 19:17 wangzh……(浙江-宁波)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杨冬梅律师 电话:15068803952 2014-06-28 19:57
起诉的意义不大。不要伤及兄弟感情的好。
2 倪振杨律师 2014-07-13 13:59
你好!如你所述:
1、老大对该祖传房产有继承权。
2、可以走诉讼途径维权。
3、操作得法,胜诉基本没问题。
如需帮助来办公室面谈维权事宜。
1、老大对该祖传房产有继承权。
2、可以走诉讼途径维权。
3、操作得法,胜诉基本没问题。
如需帮助来办公室面谈维权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