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方已不在内租赁房屋办公和居住,由承租方合伙人居住使用,此合同是否有效? 房屋出租予个人做经营办公使用,合同期5年,现满1年,但发现承租人基本不在租赁房屋办公和居住,均由其合伙人(该合伙人未在租赁合同中表明身份和签字)居住使用,想请教原签字的租赁合同是否有效或否能终止合同?此行为算不算擅自转租或转让?
2014-06-26 17:45 简单的年代(福建-福州)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谭海波律师 电话:13929419720 2014-06-26 17:48
要结合实际情况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