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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下如何最大限度的保护我们的权益?
这种情况下如何最大限度的保护我们的权益? 我于今年元旦在农村老家举行的婚礼,2月上旬补领的结婚证。但是婚后感情一直不和,由于我当时待业和后期寻找工作灯原因,共同生活不到两月,并自今年5月底开始分居,但是女方在未征得我们同意的情况下于本月23日擅自中止了妊娠。婚前我的父母给了我四十万现金作为婚后购房时使用,其中22万是我父亲的存折,4万多是我的个人婚前积蓄,还有12万多是向亲人借的,但是都没有打借条。当时向女方交这笔钱时也没有让对方出具任何书面手续,只有一个媒人在场。婚后这笔钱一直由女方父母保管,婚后共同生活的数月中女方未支出一分钱,当时失业的我为了应付日常开支和找工作,再次借债近四万元。我想问下,这种情况下,男方提出诉讼离婚,这个四十万的财产怎么分割?债务怎么分担?谢谢!
2014-06-26 17:19 200310……(上海-虹口区)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尤辰荣律师  2014-06-26 17:56
如果有证据证明你确实给过40万元的礼金,可以要回部分的。

具体可以电话咨询律师,把详细的情况告诉律师,让我们能帮你做更为准确判断。
需要法律帮助,我愿意助你一臂之力,如果满意请采纳,并给予好评!
2 张向锋律师  2014-06-26 19:46
四十万元如是你父母借给你们购买房屋的,你父母有权起诉你们返还贷款。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洽谈。
3 110网律师  2014-06-27 10:43
1、在父母名下的存折中的22万元,如果女方尚未将该款取出,那么该笔款项仍为父母的财产,与你们无关;
2、但如果上述四十万元均是分别从存折及卡中取出后交给女方的,建议在律师指导下尽快补强相关证据,以便在离婚诉讼中将该款项作为夫妻共同财产提出并要求予以分割;
3、如果男方借债负担日常生活有借条且有相关为生活支出花费凭证的,可以作为夫妻共同债务要求平均承担。
4 110网律师  2014-06-27 18:18
可以要求返还父母的部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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