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法院的公告离婚程序
法院的公告离婚程序 我与丈夫两年不在一起,我去法院公告起诉离婚,可法院要求去当地派出所给开个对方离家出走的证明才可以,去派出所咨询不给开,说只要邻居给写这个人不在家有两年的证明就可以,我想知道,邻居给\开完这个证明之后凭这个和起诉状及相关的文件户口什么的就可以去办离婚了是吗,不会再有别的什么文件了吧.如果有我直接办理出来.不然总往那跑太麻烦.谢谢
2009-03-11 16:35 你哈(黑龙江)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09-03-11 16:44
法院的做法不符合程序,应该是,你向法院提供你丈夫的户籍所在地的地址,送达不到时,公告送达,公告期满,仍不到庭的,应该缺席判决。
2 110网律师  2009-03-11 18:31
这是离婚案件,跟其他案件受理不一样。不会像上面律师说的那样。这个需要开证明,或者用别的方法处理,如果确有需要可以进一步沟通,哈尔滨何律师 
3 110网律师  2009-03-12 21:01
公告送达需要到被告所在地开具对方无法联系的证明,经两次公告送达,一次是开庭送达,一次是送达法律文书。每次公告送达时间是60日。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