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咨询关于工伤赔偿的问题 本人在一建筑公司上班,从事木工,因上班期间遭工友误伤,导致左脚跖骨,楔骨骨折,后被公司送医,期间医药费是由木工老板支付。我想咨询一下,受伤期间的工资该如何计算,是不是按照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赔偿呢?(我具体的工资是不一定的,因为工程是分包下来的,工资最少300+一天)期间的护理费,还有交通费等,是不是我没有发票就不能索赔呢?谢谢各位!
2014-06-26 11:40 心有独钟95……(浙江-宁波)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陈国平律师 电话:13867474141 2014-06-26 12:24
按照最近三年的平均工资计算
2 110网律师 2014-06-27 08:38
可以参照宁波社平工资和同行业的一个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