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该不该得到拆迁安置房? 律师大人您好:我是本区拆迁范围里的搬迁户,我在1997年与别村的一个男人结婚了,但户口一直在原地没调动(有独立的户口),并且责任土地也有,房屋也有,由于两夫妻关系不和,于拆迁签协议的前3个月的时候又离婚了,在拆迁办公室没告知的时候,通知我到拆迁办签订本次拆迁协议,告知我不能享受拆迁安置房的待遇。请教律师大人我可以享受吗?
2010-11-17 08:08 YpO4893(辽宁-锦州)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陈晓云律师 2010-11-17 09:01
应当可以享受。
2 110网律师 2010-11-17 13:35
房产如果是你的名字,应当由你来享受拆迁安置房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