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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买卖这样属不属于违约行为!
房产买卖这样属不属于违约行为! 你好 我是重庆沙坪坝区的,本人在渝北区买了一套按揭房,现在出售给另一买家,总价80,还欠银行按揭款33万元,现在我与买家已经签署了买卖协议比且加入补充协议因我本人的银行贷款不能自行解押,需买家垫资为其还款解押!现由我本人已经到银行提出了《房贷提前还款》银行预约通知让我在6月24号之前存入33万,可是按照规定日期买家迟迟没有把钱打入银行!问他回复说是资金有点周转不开,要过段时间!我想问下律师如果买家这样一直拖延,我应该怎么办?这样属不属于违约行为?
2014-06-25 21:45 andy98……(重庆-沙坪坝)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朱君秀律师  2014-06-25 21:51
答:是违约行为,可以主张赔偿给你造成的实际的损失。
2 110网律师  2014-06-25 22:15
你可以依据合同处理,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的。建议电话咨询周炜律师或者到周炜律师办公室咨询。
3 宋福文律师  2014-06-25 23:11
你可以给对方一定宽限期   在宽限期内对方仍然没有支付你约定金额的   你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支付违约金
4 刘小灿律师  2014-06-26 08:15
买家肯定属于违约 的
你先和银行协商,再想办法解决实质问题
5 孙新律师  2014-06-26 10:31
你好,这是属于违约的,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要求赔偿,支付违约金。
6 吴志强律师  2014-06-26 16:42
你好,合同具有相对性,你对银行属于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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