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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引发的纠纷
交通事故引发的纠纷 本人驾驶证过期,醉酒驾驶摩托车与逆向行驶在机动车道的电瓶车相撞。注:摩托车没定期检验,行驶证过期。无第三责任险保单.责任认定书双方为同等责任。但导致对方伤残。请问所用的费用怎么算?对方提出营养费,误工费合理吗
2010-11-16 22:27 小风1985……(江苏-苏州)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陈磊律师  电话:13771954614  2010-11-17 19:08
如果你没有保险的话,应由你在交强险限额之内先行赔付十二万二,不足部分应由你承担百分这六十。
2 110网律师  2010-11-16 22:29
营养费、误工费、营养费均需通过人身损害司法鉴定,根据鉴定结果计算。可来电或来所咨询
3 110网律师  2010-11-17 09:26
营养费 护理费 等要经过司法鉴定后才能确定
4 110网律师  2010-11-17 14:56
在交强险范围内你要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超过部分按照各自责任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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