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商标的法律问题 三个人合伙开的门店,在合伙期间,我用我的身份证去注册了商标,并且商标注册费在合伙帐目里报销了,现在我们签了退伙协议,退给我一部分股金,还有一部分未退,退伙协议里还写清要分红,但是有一分部由我经手的业务款还未收完.另外当初交的商标注册收据不在我这里,请问现在商标由谁拥有,是合伙人拥有吗,还是由我所有?
2009-03-11 14:32 103376……(四川)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09-03-11 14:36
商标注册人所有
2 110网律师 2009-03-11 16:01
根据咨询的不详细的资料,个人认为:应归注册人所有。在合伙账目里报销,可能能够解释为许可合伙门店使用。
3 孙新律师 2009-03-11 16:04
合伙拥有。
4 喻远军律师 2009-03-11 21:00
可以与律师进行具体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