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费用保管问题 家住湖南省长沙市,家里有一位小叔叔失踪多年,现在他的房子处于拆迁地段,请问我父亲和大叔叔作为兄长是否有代替他保管的权利,此外政府提出要由他们保管,请问他们有何法律依据,是否合理。(我叔叔已经失踪15年,期间家里寻找均无结果,如今生死不明,下落不定)
2014-06-25 09:31 24你(湖南-长沙)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李保忠律师 电话:13840508677 2014-06-25 09:39
你父亲和大叔叔可以共同代管或继承你小叔叔的房产。
2 李三勇律师 电话:13311076167 2014-06-25 09:58
您好!
您父亲和叔叔可以向法院宣告你小叔叔死亡或者失踪,然后由您父亲和小叔叔代管或继承您小叔叔的房产。详情可来电来访。
您父亲和叔叔可以向法院宣告你小叔叔死亡或者失踪,然后由您父亲和小叔叔代管或继承您小叔叔的房产。详情可来电来访。
3 李芬团队律师 2014-06-25 09:34
你好,你父亲和你大叔叔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你小叔叔失踪或死亡,你父亲和大叔叔可以共同代管或继承你小叔叔的房产。
4 孙新律师 2014-06-25 09:36
由你父亲和大叔叔申请你小叔叔失踪或者死亡 然后拆迁款按遗产继承
5 110网律师 2014-06-25 09:42
可向法院申请宣告死亡
6 陈松祥律师 2014-06-25 10:02
可以向法院宣告你小叔叔死亡或者失踪
7 孙新律师 2014-06-25 10:21
您好!您的父亲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您小叔叔失踪或死亡,民法通则规定,超过4年下落不明的,可以宣告死亡。宣告死亡之后,您父亲和大叔叔就可以代为管理您叔叔的财产。建议您委托专业律师为您做法律指导,以便您更快、更好的维护自己合法权益,以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具体的辩护意见请来电咨询。
8 110网律师 2014-06-25 18:41
可以由你们保管,请赶快来电话详细说明情况,帮你采取措施进行,尽可能保护你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