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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条问题
欠条问题 2008年10月我借朋友30000元,口头协议年息为10%,欠条上并未写,2010年8月份他曾起诉我,并未开庭,当时他说利息可以不要,只要还本金,2010年11月10号我收到法院传票,要求还利息加本金39600元,利息我是否可以拒还?诉讼状说要求被告承担所有诉讼费用,我是否可以拒绝出诉讼费用?A4纸打印的诉讼状时间可以手写更改么?我没有经济能力还款,如果败诉会有怎样的处罚?
2010-11-16 12:52 zbc844(河南-郑州)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11-16 14:03
民间借贷对于利息是有法律规定的,符合规定的部分你是要偿还的
建议你积极应诉,判决书生效后,对方可以申请法院进行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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