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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析产与子女抚养纠纷
同居析产与子女抚养纠纷 我和男方的违法婚姻已经被人民法院依法行政撤销了已发生法律效力。此结婚登记是男方叔叔(政府婚姻登记员)一手操办的。男方叔叔飞扬跋扈经常威胁我要我给他们家生三个以上的小孩,现已育一子一女均4周岁以上,全部被男方家抢去,不给我。2008年,男方叔叔教唆男方逼迫我拿出钱给他们造房子,我也出资出力了。可是我一直被男方威胁,一直随我妈生活。现在我要起诉 分割财产和小孩抚养权,可否加男方叔叔为第三人?要他公开向我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2014-06-22 17:42 newa(河北-廊坊)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蒋彩侠律师  电话:15832651771  2014-06-22 19:20
可以分别主张
2 110网律师  2014-06-22 17:50
当面咨询律师
3 张书正律师  2014-06-22 18:03
要看具体情况的
4 申维丰律师  2014-06-22 19:05
如果主张分割财产和小孩抚养权,加男方叔叔为第三人有难度。
5 孙新律师  2014-06-22 19:10
你好,结合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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