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纠纷咨询 律师您好: 一年多前,我把钱借给别人,他给我打了借条,1月22日到期限,目前为止没有任何还钱的意思,人也找不到,我是等到1月22日还是现在可以上法院起诉?再有他人是四川的,我现在在西安,要是起诉是不是我要到他的户籍和居住地四川去起诉啊,另外,他要是没有偿还能力我又该怎么办?谢谢!!!!
2010-11-16 11:16 eOQ8777(陕西-西安)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王琨乔律师 2010-11-16 11:38
1月22到期也就是从1月22日起算诉讼时效2年。目前你可以要求其提供担保,也可去法院起诉。如果现在在西安,可以在西安起诉。没有偿还能力,你可以积极找他的财产,如果什么也没有,那就只能等以后有财产了在执行。
2 超级账号5律师 2010-11-16 13:38
根据你所述,那只能在四川诉讼了,毕竟还是要拿上判决书才行的。
3 康治斌律师 2010-11-16 14:38
根据你的情况,答复如下:
首先,一般情况下,你应该等到借条还款到期后即1月23日向法院起诉,但是,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债务人明确表示或者以行为表明到期不履行还款义务的,属预期违约,债权人可以在合同到期前向法院起诉,要求债务人承担违约责任,并履行返还义务。
其次,一般情况下,民事诉讼管辖,实行原告就被告,即原告起诉需要到被告户籍所在地,或者被告经常居住法院起诉,因此如果现在被告在西安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你可以在西安起诉。否则,你就只能到被告户籍所在地法院起诉。
再次,如果他没有偿还能力,你可以积极找他的财产为法院执行提供线索,如果什么也没有,那就只能等以后有财产了再执行了。
以上解答,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首先,一般情况下,你应该等到借条还款到期后即1月23日向法院起诉,但是,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债务人明确表示或者以行为表明到期不履行还款义务的,属预期违约,债权人可以在合同到期前向法院起诉,要求债务人承担违约责任,并履行返还义务。
其次,一般情况下,民事诉讼管辖,实行原告就被告,即原告起诉需要到被告户籍所在地,或者被告经常居住法院起诉,因此如果现在被告在西安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你可以在西安起诉。否则,你就只能到被告户籍所在地法院起诉。
再次,如果他没有偿还能力,你可以积极找他的财产为法院执行提供线索,如果什么也没有,那就只能等以后有财产了再执行了。
以上解答,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4 超级账号5律师 2010-11-16 14:54
1月23日起两年之内你可以起诉对方要求清偿债务;
一般情况下,民事诉讼要遵循原告就被告的原则,意思是要在被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起诉,但是如果有证据证明借条是在西安打的,或者你是在西安给他借款,也可以在西安起诉;
不论如何,要先拿到胜诉判决。之后才能考虑借助国家强制力要求对方偿还借款,如果真没有偿还能力,只能等。
一般情况下,民事诉讼要遵循原告就被告的原则,意思是要在被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起诉,但是如果有证据证明借条是在西安打的,或者你是在西安给他借款,也可以在西安起诉;
不论如何,要先拿到胜诉判决。之后才能考虑借助国家强制力要求对方偿还借款,如果真没有偿还能力,只能等。
5 2010-11-18 07:05
请律师帮助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