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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才构成采光权?
什么情况下才构成采光权? 我所居的家属楼东单元南20米处建一座19层高楼,高度56米。这一开发项目没办好规划许可证的情况下就打桩挖地基开工建造。我们向规划局和县委信访办反映,因开发商势力很强,背后有高官及政府部门撑腰,所以他们不积极履行职责,对我们的反映虚以应付。请问律师们,这座19层违建能构成侵犯采光权了吗?如果这一违建侵犯了我们的采光权,我们该怎么办?我问了一位熟悉的法官,法官说不好办,因为有当地政府高官,法院也忌惮开发商的势力。
2014-06-21 21:18 z风雨人生(河南-周口)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4-06-21 21:21
采光权确实存在,但不让盖不可能,是不是可以考虑适当赔偿损失。
2 张书正律师  2014-06-22 13:38
可以继续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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