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行为构成犯罪吗? 我侄女受聘于某县交管所,属于协管员,根据劳动法与用人单位签定了用工合同,单位并未具体落实什么责任给她,只叫她协助办理有关业务,由于年轻不晓得厉害,受社会朋友鼓动,在受聘期间由于她可以打制有关道路运输证件,一是帮朋友的忙,在加上朋友又给了些好处,前后一共未按照用人单位规定打了10多本证出去,涉及好处金额可能有几万元,现在被查出来了,我想请问下律师先生们,她这样的行为构成犯罪吗,量刑有多重?如果把收的钱退了,又会不会可能免于起诉!!!急
2009-03-10 21:07 737798(云南-曲靖)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09年03月11日 01时25分
其行为已经涉嫌犯罪即涉嫌伪造公文印章罪或受贿罪。争取缓刑吧。
2 110网律师 2009-03-10 21:22
已经构成犯罪。
3 2009-03-11 07:46
涉嫌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