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债务纠纷 别人在1994年借了我5万块钱,至今未还,有借条。如何通过法律追缴。是否过了诉讼时效?
2014-06-20 18:17 ganq(北京-海淀区) 已有 12 位律师回答
1 吴丁亚律师 电话:13552751245 2014-06-20 19:26
具体要看证据情况
2 常路律师 2014-06-20 18:20
您好,可以起诉索要
3 徐卫东律师 2014-06-20 18:24
你好,可能过了诉讼时效.
4 赵江涛律师 2014-06-20 18:25
没有,可以起诉索要
5 孙新律师 2014-06-20 18:25
您好,可以向法院起诉索要
6 李同红律师 2014-06-20 18:31
需要看对还款时间怎么约定的。
7 李建成律师 2014-06-20 18:35
你好,是否写明还款期限?
8 杨永存律师 2014-06-20 18:57
还款期限是一年,自还款期限到期日起计算两年的诉讼时效。如果没有有效证据,应当超过诉讼时效了。可以想其他办法接续诉讼时效。
9 孙新律师 2014-06-20 19:30
可以起诉要求返还
10 北京石建伟律师团队律师 2014-06-20 20:29
你好,建议收集有利证据
11 怀向阳律师 2014-06-21 10:46
你好,中间是否向对方主张过还款?如果是,诉讼时效中断需要重新起算的。
12 孙新律师 2014-08-04 14:03
您好,如约定还款日期,则应当从还款期限到期日起计算两年的诉讼时效,这样看来已经超过诉讼时效了。超过诉讼时效仍旧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但如被告以诉讼时效抗辩,则我方债权不受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