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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希望得到详细回答,感谢律师们!
房产纠纷,希望得到详细回答,感谢律师们! 父母出资首付购在重庆购买房产(不是本地人),并持有购房合同等一些列东西,但房产名字有且只有儿子的名字,是否首付属于赠与?父母有权在以后要求归还首付款吗?
房子是属于按揭房,如果儿子无法偿还房贷,父母是否有权要求变更还贷人(儿子不同意的情况下)?如果不能,银行对房产进行拍卖,父母是否有权要求儿子归还当初出资的首付款(并未签订合同)?
如果父母持有购房合同等一些列东西,并将儿子告上法庭或以此为要挟,是否会被判决归还当初父母的首付款出资(即虽然房产归儿子所有,但首付款必须归还)?
2014-06-19 21:05 刘瀚兆(重庆)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4年06月20日 16时21分
你好,针对首付款的定性到底是赠与还是借贷,要看当初你们的约定,以及其他证据。如果是借贷关系,你父母肯定是可以要求你偿还的。当你无法还贷时,你父母是无权要求变更的,达到一定期限未偿还按揭,银行是可以通过诉讼维护其权益。
2 乔春长律师  2014-06-19 21:08
建议带上合同与当地律师面谈
3 刘小灿律师  2014-06-19 21:37
这个通常来理解是算赠与的,在法律上,房子只有一个主人,就是登记的产权人
未经过债务人同意,其他人不能代为还贷,如果拍卖抵押房产,银行会返还归还欠款后的余款,父母如果已经将钱赠与给儿子,是不能再要回的
如果父母起诉儿子,需要综合证据来分析能否找儿子要回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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