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应在那几个方面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企业未经评估,任何程序许可,以变更的程序出售给新公司,员工先在家待业,工龄20余年,但原公司没有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且欠部分员工原料款达4年,公司以没钱为由,拒付。请问这样的情况下,按劳动法规定,我们应在那几个方面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014-06-19 15:58 pydsyy……(河南-濮阳)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4-06-19 16:04
这是可以申请仲裁的
2 丁光华律师 2014-06-19 16:03
建议申请劳动仲裁维权,可以委托律师处理
3 王丽律师 2014-06-19 16:06
公司应依法偿还职工工资,您应该尽快搜集证据来证明您和公司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以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