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法律专家 我在一私立学校打工多年,今年,由于学校拒绝为我们职工办理社会养老保险,我们离职后与学校对簿公堂,要求学校为我们补缴社会养老保险金,并补齐寒暑假工资(工作至今,一直没有寒暑假工资),但校方不但要求法院驳回我们的请求,且反告我们,要求我们支付历年来在学校的伙食费,事实上,学校事先并未说明是收费的,也未收其他同事伙食费,咨询一下法律方面专家,法律会支持学校的说法吗?
2010-11-15 15:54 群来众往(湖北-黄石)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朱学田律师 电话:15552997888 2010-11-15 16:04
如果没有提前说明,不会的
2 110网律师 2010-11-15 20:01
如果没有提前说明,不会的如果对回复满意的话,请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果还有问题,请按“点此咨询”向本律师发布一对一咨询,谢谢你的关注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