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纠纷 我有个门面房租给乙方开餐馆,合约签了十年,租赁保证金都没有付,房租是每年3.5万,6月1号付,但是去年只付了2万还有1.5万,今年的期限又到了。我已经写了催款函给了他,限他在十天内将租金付清,否则收回房屋。现在十天已经过去了,他还没有付租金,请问:我可以要求他解除合同吗?
2014-06-19 14:33 chenxi……(浙江-丽水) 已有 10 位律师回答
1 朱学田律师 电话:15552997888 2014-06-19 14:34
按照合同约定处理
2 陈国平律师 电话:13867474141 2014-06-19 14:50
可以的
3 杨冬梅律师 电话:15068803952 2014-06-19 15:09
起诉解决即可。
4 罗钟亮律师 电话:13676811945 2014-06-19 16:38
这种情况可以发函通知解除,委托律师处理
5 刘晓梅律师 电话:13723370990 2014-06-19 17:49
您好,可以起诉解决合同并且支付租金。
6 110网律师 2014-06-19 14:34
可以起诉的
7 110网律师 2014-06-19 14:37
可以要求解除合同的
8 陈晓云律师 2014-06-19 14:39
可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9 孙新律师 2014-06-19 15:09
你好,可以向法院起诉
10 张莉兰律师 2014-06-19 15:23
可以起诉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