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不当得利 或 侵财 还是侵占 三个人合股以单位名义买台彩超(单位领导同意并以单位名义和彩超厂家签的合同),首付18万其余的20万分期付款(付款是私人汇款到彩超厂)。没想到彩超到单位不久领导就突然死亡。新领导继任后,不承认此彩超为私人合股购买在单位使用的。把彩超据为己有,根本不想返给三人合股先期投入的18万。三人多次讨要未果。问下该如何用法律维护自己权利。
2014-06-19 11:07 xy7826……(辽宁-鞍山)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14-06-19 11:12
属于民事纠纷,收集证据可以诉讼解决。
2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4-06-19 11:12
这是可以诉讼解决的
3 110网律师 2014-06-19 11:21
协商不成诉讼解决。更多法律帮助可在工作时间内联系本律师。
4 张世杰律师 2014-06-19 12:02
可以诉讼解决。
5 孙新律师 2014-06-19 12:20
你好,可以起诉解决
6 张俊杰律师 2014-06-19 16:38
协商不成 可以通过诉讼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