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与彩礼返还问题 我和她是2008年领的结婚证,从领完结婚证以后,她提出很我离婚,我当时没有同意,事后他就和我断绝了来往,一直到现在已经两年多了,我们没有一起生活,也没有共同财产,婚前给了他们彩礼,他们也写了字据,后来我们要求返还彩礼,他们不给,没办法我只好起诉到法院,要求判决离婚,同时返还彩礼,我想咨询一下,这种案件审理需要多长时间,容易吗,还有就是她人现在也找不见,法院说要发个公告,我想问一下。找不见原告,是不是要发公告啊?谢谢、
2010-11-15 13:34 qqa9913(甘肃-天水)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0-11-15 14:05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2 超级账号5律师 2010-11-18 19:46
是的,公告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