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偷我身份证办理信用卡 律师您好,请问:丈夫偷我身份证办理银行信用卡并透支一万多元,他办卡时留的联系人以及联系地址我也不认识,直到银行将律师函寄到我家催我还款时我才知道他偷我身份证办卡,而且他透支的钱也没交给家里一分一毛,他已经半年多没回家了,听说他在外面欠别人很多钱,我不知道他借那么多钱干什么,总之没用于家庭支出,银行说他的透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我也应该承担,请问这种情况我应该承担责任吗?我也是受害者呀,而且如果说我有责任的话银行也应该有责任吧,他们在我本人不清楚的情况下竟然允许别人盗用我身份证办卡!
2010-11-15 12:59 wobuku……(山东-济南)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于柱律师 2010-11-15 13:34
即使认定所办信用卡无效,你丈夫的欠款还是有效的,还是夫妻共同债务,你还是要承担的,所以这就是你们夫妻关系的必然后果,你既然找个个这样的丈夫,那就必然导致这个后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