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应该要赔偿多少? 您好,我是医院的一名在编职工,年去7月我去外院进修学习一年,进修前,医院与我签订了协议书,要求我进修学习结束后需在本医院工作,十年内不得调离或转岗工作,否则医院有权按两倍标准追偿我的全部培养费用(包括进修期间的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奖励、进修费、差旅费等),我的进修费和差旅费现未到医院报销,现我想辞职,请问我该如何赔偿医院,我在此医院工作了十年,医院未给我缴纳养老保险,我是否有权要求医院给我补缴这十年的养老保险费用?谢谢。
2014-06-18 11:34 tuckly……(安徽-黄山)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冉兵律师 2014-06-18 11:37
可以要求医院补交保险费的。
2 张书正律师 2014-06-18 12:03
赔偿医院的培训费用就可以了。
3 徐亮律师 2014-06-18 12:38
可以的,起诉申请仲裁处理
4 孙新律师 2014-06-18 12:38
你好,可以的,起诉申请劳动仲裁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