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南安市洪濑镇坝田村村民有冤无处申,村书记,村长长期霸占村上有财政收入的业务
我市原1人大代表,在95年租用村民土地用于建没化工厂;每年付青苗款
村民开荒种了30年的地,大队强行收村民,只补3万元一亩青苗
被人殴打;官官相护;无处说理。
因旧房被强拆,村民无处可去,只好露宿街头
旗一级领导压迫村民,让村民无处诉冤
被人撞了无处说理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