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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财产继承问题
关于财产继承问题 我有个关于遗产继承的问题向您咨询下。我父亲今年78了。他有两个姐姐两个哥哥,一个弟弟。大姐年轻时支援新疆一直未婚无儿无女。与2006年在新疆去世了,生前未留有遗嘱。因她无儿无女,在新疆一直由单位负责照顾。她去世后她的遗产也由她单位负责保管。关于她的遗产有几个问题咨询下。1、现在我父亲这哥几个只剩下我父亲还健在,二哥在大姐之前好多年就去世了,三姐在大姐去世后不久也去世了,四哥在去年也去世了。四哥也是一直未婚无儿无女。六弟很早之前就去世了,而且跟其家人一直无来往,已音讯全无。我想问这种情况下,都谁有继承权?对于这些人的子女有没有继承权?这个有法律条文明文规定吗?2、我父亲要去领取这笔遗产需要做哪些公证?谢谢,这些有没有具体的法律条文?
2014-06-17 23:08 sun_jj(新疆-乌鲁木齐)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杜蓝宏律师  电话:19990629712  2014年06月18日 13时22分
你父亲的大姐去世时,因为自己无儿无女且没有遗嘱,那么遗产继承就应按顺序来分配。
第一顺序的是你父亲的父母,如果你父亲的大姐去世的时候有健在的,那么就由健在的继承,这样就和其他所有的兄弟姐妹无关了。
如果你父亲的父母在2006年的时候都不在了,就应按照第二顺序的继承人来共同继承,且平分。
这里兄弟姐妹都是第二顺序的继承人。她的二哥、六弟因为先去世的,所以不存在继承问题。三姐是后去世的,其配偶子女享有转继承权,均分她的份额。四哥虽然是后死亡的,但是没有配偶子女,应当倒回来由其他健在的兄弟姐妹(即你的父亲)转继承其份额。这样算下来,你父亲应取得2/3,你父亲的三姐的配偶、子女共享1/3。
具体公证需要怎么办去公证处问问吧。其中第一顺位继承人和第二顺位继承人的情况需要找相关的户籍部门出具证明。
2 110网律师  2014-06-17 23:28
你好: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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