棚户区改造房买卖合同纠纷 根据棚改政策我获得一套棚改房。因种种原因我私下和别人签下该房屋的买卖合同(没进行公证)。现在我又因种种原因不想卖了,并愿意按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给对方,对方不愿意。 我想问的是:该棚改房根据棚改政策五年内不得上市交易的规定(在合同买卖中有说明,并在签合同时给对方说明。)该合同具有法律性没得?如果不具定法律性的话,那我还有履行该合同的义务吗?如果该合同是有效合同。那我按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对方不愿意的情况下我该怎么办好?
2010-11-14 20:31 yhm918……(重庆)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年11月14日 22时40分
1、你的合同依照法律规定不能上市交易的话,你们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2、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况下,依照合同约定各自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你可以依照合同约定赔偿给对方房屋违约金的;
3、对方坚持要房子的话,你可以起诉到法院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2、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况下,依照合同约定各自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你可以依照合同约定赔偿给对方房屋违约金的;
3、对方坚持要房子的话,你可以起诉到法院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