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追讨 刘某向我借了47万元并打了47万元的借条。但其中有15万元是我代刘某向张某借的。(以我的名义向张某打了15万元的借条,张某知道这15万元是给刘某用的)现在想把以我的名义给张某打的欠条撤回来,作废。让刘某重新打一个欠条:
今借,我32万元,借张某15万元
我想问一下可以吗 ? 这样的欠条具有法律效力吗??要怎么来改?
今借,我32万元,借张某15万元
我想问一下可以吗 ? 这样的欠条具有法律效力吗??要怎么来改?
2014-06-16 21:50 一路神风(山东-烟台)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杨冬梅律师 电话:15068803952 2014-06-16 22:09
对方同意当然可以。
2 常相坤律师 电话:18766118539 2014-06-17 08:29
你好,只要张某和刘某同意,可以。
3 110网律师 2014-06-16 21:55
看不懂的
4 徐学春律师 2014-06-18 17:06
用大白话写明白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