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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原告女方,因跟被告性格不合已经起诉离婚3次,没有债务和财产纠纷
我是原告女方,因跟被告性格不合已经起诉离婚3次,没有债务和财产纠纷 我是原告女方,因跟被告性格不合已经起诉离婚3次,没有债务和财产纠纷,我也愿意抚养孩子,可是被告1直胡搅蛮缠不肯离婚,经常骚扰威胁我的娘家人,为了不给父母和亲人惹来麻烦,我是有家不能回,已经自己独自1人在外面生活了两年。被告在开庭当天不仅不到庭,还在法院门口拿菜刀砍伤我弟弟的头部,并威胁法院只要判离就要杀人。所以法院以维护家庭稳定及给未成年子女1个完整家庭为由判决不准离婚。我对判决结果感到非常气愤,随后就上诉到2审法院,可是2审承办法官告诉我在1审不判离的情况下会维持原判。现在还没开庭,已经知道结果是什么我感到非常失望,现在我还要继续等待开庭,还是撤诉?可是开庭就会有风险,现在我的家人已经不敢再陪我上庭了,因为他恐吓我的家人谁要陪我他就杀谁,我真的很迷茫。难道法院只会因为被告的胡搅蛮缠和威胁就不会判离吗?这种判决合理吗?那我又该怎么才能跟他脱离婚姻关系?
2014-06-15 16:08 短信用户(安徽-安庆)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4-06-15 16:11
这是不合法的
2 陈晓云律师  2014-06-15 16:21
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并无和好可能的,法院应会判离,否则不会判离。存在婚姻法第32条规定情形的,属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婚姻法第32条规定的情形有:重婚或同居;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一方被宣告失踪等。
委托律师帮助。
3 卢天发律师  2014-06-16 09:40
只有坚持起诉,才离能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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