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屋居住权的一些疑问 1.老房拆迁分2套居住权房,1套已由母亲花钱买下变为产权房,1套仍为居住权房,承租人为父亲。2.现父亲欲把居住权房过户给大儿子,再让其花钱买下变为产权房,并要求小儿子去公证处签字,请问律师为何要小儿子去公证签字?3.小儿子因结婚,家里无法居住,只得得在外贷款购房,但其户口现仍在母亲那套房里,烦请问律师应享有哪些属于自己的权利???如其从产权所属母亲那套房里办理户口迁出(签到自己所购贷款房),会发生哪些后果???因本人很急,故烦请律师给予明确的指导,让其及时作出不后悔的正确决定!!!!谢谢。。。。
2010-11-14 10:22 grx6444(江苏-南京)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超级账号5律师 2010-11-15 13:21
1 避免产生产权纠纷,所以要签字确认。
2 产权人为母亲,只有户口在哪,那没有什么权利。迁出后也不会有什么后果。
2 产权人为母亲,只有户口在哪,那没有什么权利。迁出后也不会有什么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