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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路拆迁安置问题
关于修路拆迁安置问题 各位律师大家好,我们家乡是遂宁市安居区聚贤乡的,因为我们那修遂安大道,部分房屋须拆迁,但还有部分房屋于新路还有45米左右,就拆了,有的房屋只有10米左右就没拆,这样的规定是什么情况?现在因修路拆迁了房屋的须安置,要占土地,我家4口人,就6分田土,现在我家的土地因修拆迁安置房要占完,有什么补偿吗?
2014-06-15 10:20 消防知识(四川-遂宁)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4-06-15 10:22
这是可以按照当地政策补偿的
2 李三勇律师  电话:13311076167  2014-06-16 10:43
您好!
涉及到土地征收的话,需要经过省级以上部门批准.
房屋拆迁与土地征收补偿,应当由当地的拆迁征收管理部门公告补偿标准以及补偿方式。
土地征收补偿一般包括:地上附着物补偿以及土地补偿。
房屋拆迁补偿包括:房屋补偿与宅基地补偿。
有营业执照的门面房,个体户,经营用房应当按照商业用房性质补偿。
商业用房补偿比住宅用房要高很多,要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装修费用、拆迁过渡费、安置等,应积极争取。
如果补偿额过低或者补偿不合理,建议聘请专业律师通过要求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谈判、与央视等知名有影响力的媒体合作曝光等多种方式来维权。
由于存在巨大利益的,因此各级政府层层截留,建议主动采取措施,斗争才能获得更多的补偿。
根据我们专业拆迁征收律师多年的经验,一般村民主动斗争会比没斗争获得补偿更多,甚至翻番。
详情可来电来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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