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字导致的《房地产买卖契约》的法律效力问题 我想买一套二手房,一个月前签定了 房地产买卖契约,立契约人的甲方是房主本人,乙方是我本人,但是在最后签字的时候,甲方(签章)是房主的老婆(代),而乙方(签章)未签,我在委托代理人处签了名字,请问这份契约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呢?
2014-06-14 08:09 后街第六人(山西-太原)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4-06-14 08:12
这是有法律效力的
2 朱君秀律师 2014-06-14 08:29
答:有效。
3 聂晓东律师 2014-06-14 09:36
效力待定。
4 李海律师 2014-06-14 13:40
具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