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了新的宅基地是否必须拆除旧的宅基地的疑问 我家属于城郊,原来住在爷爷留下来的老房子里边,90年我们重新申请宅基地在别处新建了房子。但是目前面临拆迁,在确权的时候,实际面积与确认赔偿的面积不符,遂提出异议。村委会给到的意见是,批了新的宅基地旧的必须拆除。但是几十年来从未有人告知过我们这件事,而且我父母也从未在任何单据或者材料上签过同意拆除的字样。但是目前村委会就是坚持不给老房子的赔偿,难道就凭他们空口无凭随便说说就是法律了?请问我该如何维权?谢谢!
2014-06-13 15:54 尘埃vs落定(浙江-绍兴)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申维丰律师 2014-06-13 15:58
协商不成,可以诉讼解决。
2 张莉兰律师 2014-06-13 16:10
可以起诉解决
3 孙新律师 2014-06-13 16:12
协商不成,建议起诉解决
4 孙新律师 2014-06-13 16:13
你好,可以诉讼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