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的赔偿 您好!我在2010年10月7日下午1点左右,在浙江台州市玉环县境内发生交通事故,我乘坐的轿车被对方一辆轿车从侧边撞击,造成我现在右边锁骨粉碎性骨折,右侧肋骨4根骨折,我是因为宁波的公司派遣出的公差,现在责任事故认定是对方主要责任,我方次责,请问我现在应该做些什么准备?
2010-11-13 16:56 qDE7764(浙江-宁波)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吴健弘律师 电话:13588839313 2010-11-14 07:06
你既可以要求工伤赔偿也可以要求交通人身损害赔偿.
2 曹先坤律师 2010-11-13 17:09
现在要做的就是保存好相关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