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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期间男方给女方买的金首饰属于赠与吗
同居期间男方给女方买的金首饰属于赠与吗 结婚没领证,以夫妻的名义同居了两个月,发现感情不和,女方想分手,男方不同意,要求女方把他办酒席和所用的一切费用都要回,包括金戒子和金项链。女方该返还吗?
2014-06-11 23:29 君子兰(江苏-盐城)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4-06-11 23:39
别要了,不该返还的
2 高增珍律师  2014-06-12 00:04
你好,女方有权利不返还。男人大度点!
3 110网律师  2014-06-12 10:30
可以要求返还
4 律师律师  2014-06-12 11:45
你好,可以要求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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