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商品侵权 您好 我们家是卖五金建材的 ,2012年卖过一合砂轮片 ,然后今年有法院传票说我们2012年卖的砂轮片属于侵权 ,假冒产品 ,现原告砂轮片公司传票我们今年7月份在上海市徐汇区法院审理 ,我们该怎么办, 我们卖这个东西也并不知道是假冒产品, 产品当时卖的是15元 ,不知道是假冒产品知道来源的可以不承担责任吗? 我有砂轮片进货单, 但是上面没有日期 ,没有盖章 ,但是有单位、地址、电话,进货单子也很旧的 请问这能否作为我的进货来源证据?
2014-06-11 14:41 153168……(河北-廊坊)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梁会朝律师 2014-06-11 17:10
据你所述,如果你确实不知情,可以不承担责任。应当由提供货物者或者厂家承担责任。
2 110网律师 2014-06-11 20:59
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专利侵权产品,能证明该产品合法来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