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如何维护征地农民的权益? 您好,我家在江西泰和禾市镇,现在政府要征用我村一水利工程文物岸边的150亩土地。该片土地上种有尚未长大的松树以及一些菜园,由于是当年生产大队开荒的土地所以没有农林证。现在泰和县水利局打算以3000元/亩的价钱征收。但我查了下江西省2010年的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泰和县禾市镇的统一年产值标准、征地补偿标准分别是1267元/亩、28001元/亩。所以我想问下按照文件所规定政府是否应该以这个标准给予农民补贴?另外农民该以何种方式来恰当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期待您的回复,非常谢谢您的费心
2014-06-10 22:32 张筱雨10(江西-吉安)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李海军律师 电话:13097221308 2014-06-11 08:49
标准确实太低,村组可以在签订时提出自己的条件。遇到无法征用可以投诉------------江西省吉安市李海军律师
2 110网律师 2014-06-10 22:42
具体赔偿标准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或评估机构确定的价格,但县水利局没有拆迁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