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赔偿问题 13年6月进入现在的公司,但是未签订劳动合同,现在想离职,请问可以有一些补偿吗,谢谢,有没有相关法律支持,到时我去反映的时候也可以理直气壮
2014-06-10 17:19 通信管理局(浙江-杭州)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陈国平律师 电话:13867474141 2014年06月10日 17时22分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
2 漏志华律师 2014-06-10 17:26
你好,可以要求自2013年7月以后的双倍工资,建议你不要主动离职,否则无经济补偿金,欢迎来电咨询。
3 吴明勇律师 2014-06-10 17:27
未满一年,可以要求双倍工资,建议委托律师代理
4 110网律师 2014-06-10 17:44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
5 张莉兰律师 2014-06-10 18:07
可以得到经济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