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结婚前有1处农村的房产,我们结婚后居住半年后因修路拆迁,村里又在其它地方给我们了宅基地 丈夫结婚前有1处农村的房产,我们结婚后居住半年后因修路拆迁,村里又在其它地方给我们了宅基地,现在开发,赔偿两套房子及1些钱,请问这些属于我们夫妻的共同财产吗?
2014-06-09 19:02 短信用户(河南-平顶山)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张书正律师 2014-06-09 19:27
补偿的一部分属于共同财产
2 王怀臣律师 2014-06-11 08:51
可以算作夫妻的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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