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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买卖
商品房买卖 事件是这样的:昨天,我朋友在售楼人员的带领下看了一套位于市中心10楼的房子,当即表示要购买,并和售房人员谈好了价格,准备第二天全额付款,并在该售楼人员的要求下,当天即先付了2000元,收据上明确写明是A栋10楼15号的房款,但是没有签订任何协议和购房合同,结果第二天售房人员告诉我朋友该房早就有人购买了,让我朋友换一套位于5楼的房子,朋友觉得采光不好,与售楼人员协商未果,现我们该如何维权?可以要求双倍返还所交房款还是认为对方存在欺诈,偿付一倍以下房款总价?谢谢,挺急的,在线等
2010-11-12 14:17 钟维摩诘(贵州-黔南)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贾金勇律师  电话:18910398833  2010年11月12日 14时20分
协商解决吧,根据你说的情况,可以要求返还2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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