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产权房屋与借住人纠纷 您好,我有一套94年我母亲与单位发生纠纷后的,单位抵押房产一套,产权归单位所有,我母亲有居住权,母亲过世前,将房屋交由我与前妻使用,我与前妻离婚时,协议书未对此房屋归属做出明确分割,现前妻再婚后,房屋现居住人为前妻再婚对方的儿子与儿媳,这样的情况,我想将房屋要回居住,是否可行?
2014-06-08 17:37 xupf11……(北京) 已有 11 位律师回答
1 张立娟律师 2014-06-08 17:39
是可行的
2 李建成律师 2014-06-08 17:44
是可以的
3 孙新律师 2014-06-08 17:48
可以的.
4 北京石建伟律师团队律师 2014-06-08 17:53
你好,可以。
5 赵江涛律师 2014-06-08 18:02
可以协商
6 常路律师 2014-06-08 18:28
您好,可以
7 申维丰律师 2014-06-08 18:55
你的方案可行。
8 孙新律师 2014-06-08 20:34
可行,可以起诉要求对房屋的使用权进行分割,而且使用权是物权,不受时效限制。
9 徐卫东律师 2014-06-09 08:17
应该可行。因为此房是你母亲的因素得来的,单位看的是你母亲,鉴于她已经去世,因此你母亲单位对于此房有决定权,你可以要求单位开具证明,确认此房的真正使用人是谁。
10 靳双权律师 2014-06-09 15:03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是可以的,欢迎来电具体咨询或携带相关资料到所里当面咨询
11 孙新律师 2014-08-05 15:17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该案应该可行。因为此房是你母亲的因素得来的。如需法律帮助可拨打我所免费咨询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