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没有结婚,约定以后房子加女方的名字,这样有法律效力吗?
没有结婚,约定以后房子加女方的名字,这样有法律效力吗? 没有打结婚证,以后由于某些原因也不打算结婚。双方书面约定等以后有了孩子,房子可以加上女方的名字,以后万一男方不按约定做,这样的书面协议能要求执行吗?请问这样的书面约定有法律效力吗?合法吗?
2014-06-06 15:54 可以88(天津-东丽区)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杨立宝律师  2014-06-06 15:57
无效的
2 孙新律师  2014-06-06 16:02
您好!
    您这个是附条件的协议,意思是若没有孩子,则该协议还未发生效力的!
    还有附有人身性质的,附有人身性质的条款是无效的!
3 孙新律师  2014-06-06 20:07
有效的。
4 齐志龙律师  2014-06-06 21:32
无效。。。。。。。。。。。。。。。。。
5 刘秀章律师  2014-06-07 12:52
条件无法成就,协议约定无效
6 孙新律师  2014-06-07 15:54
可以的,附条件的赠与,但在对方有任意撤销权
7 ★徐冰兰律师  2014-06-07 17:08
对方是可以撤销的。
8 王德民律师  2014-06-10 21:36
这样的合同是无效的,人身关系的问题不能由合同约定调整,除了劳动关系以外。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