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已与他方签订三方后又考取公务员的应届生的毁约问题 本人与当地一银行签订三方协议,签订时说违约应交违约金2万元,但是由于银行方面的工作失误,本人的三方协议上未写明违约金的具体金额。后来本人考取当地公务员,学校表示若要将档案寄至公务员单位,需向银行方面索要解约函。而银行方面表示,若不要解约函,即可不收取任何违约金,而若要解约函,则必须先交纳2万元违约金。
请问现在本人该怎么办?这笔违约金是否可以不要
请问现在本人该怎么办?这笔违约金是否可以不要
2014-06-06 13:27 马马赛克(浙江-嘉兴)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4-06-06 13:32
这是可以要求承担违约赔偿的
2 陈国平律师 电话:13867474141 2014-06-06 15:07
不用承担
3 杨冬梅律师 电话:15068803952 2014-06-06 18:02
可以申请仲裁解决
4 钱亚芳律师 2014-06-06 13:31
如果没有约定违约金,那么是不能收取的。
5 张莉兰律师 2014-06-06 13:40
可以协商解决
6 孙新律师 2014-06-06 13:44
你好,可以协商。如有疑问,请及时追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