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问题 我爷爷和有奶奶有一栋三层的楼房,房产证上是我奶奶的名字,他们有两个女儿一个儿子,我爷爷于2002年去世,未留下遗嘱,我奶奶于2006年去世,留下遗嘱说把房子全部留给我爸爸,我的两个姑姑都知道此事,她们未表示异议,我们想过户但房管局的说要公证处的盖章,公证处又说要我的两个姑姑出具放弃遗产的书面证明,我的两个姑姑表示现在不谈这个问题,说是要在以后房屋拆迁的时候再说,现又出于某些原因我爸把第三层卖了,我的两个姑姑也知道此事,她们也没说什么,还是表示等到以后房屋拆迁的时候再提这个问题,请问到时我们应该怎么办,那个房子也不是这几年就会拆,具体时间我们也不知道
2010-11-11 20:48 lx22sh(四川-遂宁)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年11月12日 10时56分
你好,你两个姑姑的继承权是基于你爷爷的部分,因此需要你两个姑姑放弃遗产,放弃的是继承你爷爷的那部分;而你奶奶的那部分已经通过遗嘱给了你父亲,不存在问题。所以要么你姑姑放弃他们那一部分,要么和你们共有遗产,只不过份额有所不同而已
2 刘法律师 2010-11-11 20:52
你的2个姑姑有权继承你爷爷的遗产份额。
3 2010-11-11 21:47
您好,你的两个姑姑有权继承你爷爷留下的遗产的1/2,但无权继承你奶奶留下的遗产;可以走析产诉讼,对你父亲的份额确认价值,再予以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