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拆迁赔偿及土地种植物赔偿的问题 我是青岛胶南的,最近我们村正在探讨拆迁房屋的问题,我们村的问题是这样的,前几年说征收土地赔偿每家每亩土地每年3000元,连续十年,今年才正式征收,可是今年却说土地种植物不予赔偿,说是钱已经在征收土地款那里面了,请问土地种植物不予赔偿吗?这样合理吗?希望大家能给一个合理的说法,谢谢
2010-11-11 20:33 静依(山东-青岛)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11-12 14:35
征地补偿包括:
1、土地补偿费: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产值的六至八倍,
2、安置补助费:每个需要安置户口的安置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产值的六倍,
3、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具体数额根据当地标准计算。
1、土地补偿费: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产值的六至八倍,
2、安置补助费:每个需要安置户口的安置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产值的六倍,
3、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具体数额根据当地标准计算。